FAMILY 家族制度
Family由最少三個細胞小組組成,這些細胞小組未必有上下線的組織關係,是以合作形式自由組成,目標是
FAMILY成立條件
FAMILY成立條件
1)FAMILY HEAD 需要是RISING STAR 或以上級別;
2)每個FAMILY需由最少3 CELL組成;
3)每個FAMILY 需要有6個Ocean Club成員;
4)Family每兩年從新組合一次;
5) 每個Cell只可以最多連續2屆在同一個Family中合作;
6)如在指定時限內未能組成新FAMILY,會由董事局指派。
FAMILY責任
1)成為CL及商會之間溝通的橋樑;
2)需要支援商會活動的出席人數或營業額;
3)每月要舉行最少一次 Family 會議;
4)每月需準時5號提交收入記錄(FH可監察所有Family成員收入);
5)eV及舖等利益,必須先歸上線;
6)FH必須有承擔力(照顧非自己組織的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