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Family制度

FAMILY 家族制度

Family由最少三個細胞小組組成,這些細胞小組未必有上下線的組織關係,是以合作形式自由組成,目標是

FAMILY成立條件

FAMILY成立條件

1)FAMILY HEAD 需要是RISING STAR 或以上級別;

2)每個FAMILY需由最少3 CELL組成;

3)每個FAMILY 需要有6個Ocean Club成員;

4)Family每兩年從新組合一次;

5) 每個Cell只可以最多連續2屆在同一個Family中合作;

6)如在指定時限內未能組成新FAMILY,會由董事局指派。

FAMILY責任

1)成為CL及商會之間溝通的橋樑;

2)需要支援商會活動的出席人數或營業額;

3)每月要舉行最少一次 Family 會議;

4)每月需準時5號提交收入記錄(FH可監察所有Family成員收入);

5)eV及舖等利益,必須先歸上線;

6)FH必須有承擔力(照顧非自己組織的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