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編更及請假指引
- 銷售人員編更及請假制度由店長制定(每間店舖均有權調整店舖運作方式,唯必須以清晰文字供成員查閱);
- 銷售人員每月20號晚上23:59前要主動向店長(或店舖負責人)交出自己下月當席的更表時間,並由店長(或店舖負責人)於25號前編排下一個月更表並回覆銷售人員當月的當值日期;
- 若銷售人員遲於20號提交下月更表時間,店舖有權拒絕該銷售人與下一個月的當值;
- 銷售人員如於當值那天因事請假,需要於最少三天前主動聯絡店舖負責人,以便安排人手 ;
- 銷售人員如於當值那天因病請假,需要於最少12小時前主動聯絡店舖負責人,以便安排人手 ;
- 凡無故缺席者將被記錄在案,再犯者 101 商會有權拒絕再與該銷售人員任何店舖上的合作;
- 多次遲到者將被記錄在案,101 商會有權拒絕與經常遲到的銷售人員任何店舖上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