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保護源頭規條

  1. 保護源頭規條的定義是:由101商會成員介紹而出席101商會活動的新朋友,均受「保護源頭規條」規管,這新朋友會有「六個月」時間受到保護,讓「源頭成員」透過不同方式推薦此新朋友成為其COSWAY組織成員。該六個月期間中101商會其他成員不能以任何方式越過此源頭推薦這個新朋友成為自己旗下的COSWAY組織成員;
  2. 此保護條例只適用於COSWAY店舖、101官方商會活動、Family活動、細胞小組活動(包括各種開發活動)等範圍,卻不適用於私人名義的任何活動;
  3. 此保護條例只適用於仍生效的101商會成員,不包括「消費型BO*」(*詳細可參考101商會店舖工作守則);
  4. 此保護條例只適用於「有明確記錄」或「可推斷記錄」的情況,沒有憑證出席過的將不受此保護;
  5. 若超過一位101商會成員均認識同一個新朋友,便按「首次邀請並成功出席」的記錄作準;
  6. 若在保護期內新朋友沒有加入「源頭介紹人」成為其COSWAY組織成員(無論是VIP或BO),便能夠讓任何其他成員跟進,並邀請成為其組織成員;
  7. 若是新朋友已加入源頭成員的COSWAY組織成為VIP或BO(無論會藉過期與否),並超過24個月時間沒有出席過101商會商道,便能夠讓其他101商會成員跟進,只要按COSWAY規定程序刪走COSWAY戶口,並可再邀請成為其組織成員;
  8. 若是「消費型BO」並已經過期,亦可按COSWAY規定程序待戶口結束後再邀請成為其組織成員;
  9. 101商會成員在六個月的保護期內,絕不能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讓「非自己源頭」的新朋友知道可於六個月後選擇自己(或其他成員)成為COSWAY介紹人,以便自己(或其他成員)成為日後的介紹人。若日後經發現並經由BDD裁定有101商會成員曾犯此規條,犯規者便需賠償整個組織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戶口」(無論VIP及BO)到「原有源頭」的組織中;
  10. 任何101商會成員的直系親屬(指父母親、祖父母、兄弟姊妹、兒女、已結婚的伴侶)均永久受保護,不受六個月限定,任何成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能成為其介紹人; 
  11. 若有爭論可尋找沒有利益沖突的BDD成員作為中間人判決事件,BDD必須以公平公正公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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